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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——省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署共建合作协议

时间:2019-09-20 来源: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
9月19日下午,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。省委副书记、省长龚正与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出席,并签署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。

为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,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,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,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。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,强力推动,积极争取,作为首批签约省份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达成共建协议。

根据共建协议和工作安排,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支持我省统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、山东省立医院、山东省千佛山医院、山东省肿瘤医院、山东大学第二医院、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设置综合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,围绕肿瘤、心血管、神经、呼吸、儿科、创伤等专业创建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,并从项目资金、发展平台、医疗服务、科研教学、管理体制等多方面予以支持。省政府将通过强化落实政府投入责任,加强医疗资源统筹布局,推进人事薪酬、医保支付、医疗服务价格等综合改革多方面强化对委属(管)医院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投入及支持力度,推进共建任务全面落地、取得实效。

前期,我委印发了《关于实施山东省医疗能力“攀登计划”的意见》,以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,以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为重点,通过实施“攀登计划”努力打造“医学高地”,推进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。实施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,对于汇集政策支持、优化资源配置、强化辐射带动,具有重要意义,将进一步提升全省医疗服务整体水平。下一步,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协议要求,加快推进建设代表国家医学水平、辐射山东及周边区域、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、高品质医疗需求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。

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,省政府副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宋军继,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黄红光,省卫生健康委主任袭燕及相关处室、有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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