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卫生健康委、新闻工作者协会,省卫生健康委属(管)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,强化舆论引导,守好舆论宣传主阵地,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,省卫生健康委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开展2019年山东省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奖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(一)优秀作品奖。100个,其中一等奖20个、二等奖30个、三等奖50个。
(二)优秀栏目奖。10个。
(三)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奖。10个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作品奖评选条件。
1.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新闻舆论工作48字方针,坚持团结、稳定、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,落实“三贴近”要求,深刻反映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,广泛宣传卫生健康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,富有时代特色,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2.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,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、各市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台及其开设的微信公众号,全省各级卫生健康系统开设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原创作品。
3.作品内容真实,主题鲜明,特色突出,语言生动,感染力强。
4.在新闻媒体开设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原创作品,单篇阅读量在2万次以上的。在全省各级卫生健康系统开设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原创作品,单篇阅读量在2000次以上。
(二)优秀栏目奖评选条件。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,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开办的卫生健康优秀专题栏目,刊播频率高,社会正向影响力大。
(三)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奖评选条件。
1.热爱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,笔耕不辍,勤于创作,2018年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或自媒体(限微信公众号)上广泛发表有影响力的卫生健康新闻宣传作品。
2.有申报2019年山东省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奖优秀作品奖的作品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申报(2019年12月19日—2020年1月10日)。本次评选活动原则上只接受各市卫生健康委、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作为申报单位统一申报。省卫生健康委属(管)单位和驻鲁委管医疗机构申报自媒体类(限微信公众号)优秀作品奖、其员工申报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奖时,可作为申报单位统一申报。省卫生健康委机关、省卫生健康委属(管)单位、驻鲁委管医疗机构申报报刊类、广播电视网络类优秀作品奖时,须自行协调刊发其作品的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,由该媒体按要求统一申报。申报要求及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-5。
(二)评选(2020年1月11日—2020年2月29日)。省卫生健康委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组织评选活动,聘请有关方面领导、专家等组成评选委员会,分类进行评选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。
(三)公示(2020年3月1日—2020年3月10日)。对评选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(四)奖励(2020年3月11日—2020年3月31日)。省卫生健康委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通报表彰,颁发获奖证书,并给予优秀作品奖获得者适当奖励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市卫生健康委、新闻工作者协会要广泛发动、择优推荐,由市卫生健康委按照2019年山东省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奖优秀作品奖申报分配数额(见附件6),等额集中报送。
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、省卫生健康委属(管)单位和驻鲁委管医疗机构申报自媒体类(限微信公众号)优秀作品奖时,每单位限报4篇。
(二)各市报送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刊播稿件的,请与刊播媒体做好沟通工作,避免出现同一稿件重复申报的现象。
(三)所有申报作品均须为原创作品,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对作品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的,一律取消评选资格。优秀作品奖作者署名最多5人。
(四)申报优秀作品奖时,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主题作品,只能在报刊类、广播电视网络类、自媒体类(限微信公众号)中选择其一进行申报,否则,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。
(五)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(以邮戳或寄送时间为准)报至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,逾期不予受理。
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联系人:刘晓侠
联系电话:(0531)67873095
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联系人:刘红娟
联系电话:(0531)82703242 15589948099
通讯地址: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75号
邮编:250002
附件:
1.2019年山东省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奖申报要求
2.2019年山东省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奖优秀作品奖申报表
3.2019年山东省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奖优秀作品奖申报目录
4.2019年山东省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奖优秀栏目奖申报表
5.2019年山东省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奖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奖申报表
6.2019年山东省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奖优秀作品奖申报数额分配表
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
2019年12月16日